招聘条件:
1.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德才兼备。
2.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一定的科研水平、教学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博士人才需要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与从事的专业一致或相近,符合我校学科专业要求,为教学科研工作所需;博士人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银龄教师需要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和副高级职称以上,教授职称、博士学位优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身体健康,教学效果好,能胜任所聘岗位的相关工作;首聘年龄不超过65周岁,聘期为二年,期满后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5.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具有承担主要或核心课程教学、专业建设以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福利待遇:
1.高层次人才根据科研、职称、成果等情况,实行“一岗一薪”,薪酬待遇面议;
2.学校缴纳五险一金(银龄教师除外);
3.聘期内,享受学校现有的节假日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