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表现,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立德树人、严谨治学、爱岗敬业,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规范。
3.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水平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须达到西南民族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同级职称科研业绩申报条件。
7.有关科研业绩的认定,按《科研评价指导办法》(校发〔2024〕2号)执行。其中,无具体认定标准的省部级以上奖项等突出业绩,由学校组织相关机构认定,并参照该文件执行。教学等各类业绩的认定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任职要求:
在教学或科学研究领域作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学术造诣高深,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和很高学术声誉,为学界公认的卓越杰出人才,引进后能对本学科建设和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或开创性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招聘学科: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政治学(0302)、中共党史党建学(0307)、政治经济学(020101)、教育学(0401)、中国史(0602)、哲学(0101)、民族学(0304)、法学理论(030101)、应用经济学(0202)、法学(0301)、国家安全学(1402)、区域国别学(0371)、中国语言文学(0501)、新闻传播学(0503) 、会计学(120201)、工商管理学(1202)、考古学(0601)、数学(0701)、统计学(0714)、统计学(020208)、化学(0703)、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农业资源与环境(0903)、药学(1007)、地球化学(070902)、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智能科学与技术(1405) 、电子信息(0854) 、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1) 、物理学(0702) 、光学工程(0803) 、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 、遥感科学与技术(1404) 、能源动力(0858)、机械工程 (0802)、土木工程(0814)、建筑学(0813)、城乡规划(0833)、风景园林(0834)、设计学(1305)、基础兽医学(090601) 、临床兽医学(090602)、药学(1007)、中药学(1008) 、民族医学(100513)、民族药学(1008Z7)、藏医学(100503K)、藏药学(100803T)、生态学(071300)、植物学(071001)、草学(090900)
薪酬待遇:
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由学校确定聘期工作任务、薪酬及配套待遇等。
相关说明:
1.各层次人才的学术业绩条件要求按照西南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及科研评价指导办法执行。
2.所有引进招聘人员按事业编制进行管理,符合学校相关条件可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其他人员入企业保险。具体以西南民族大学人事处解释为准。
3.预聘制人员按照常规岗位人员管理,享受相应待遇。聘期(4年)结束后,完成聘期任务考核合格者,转为长聘岗位。
4.学科建设急需、业绩突出的应聘人员,经学校研究,有关条件可以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