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 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博士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业绩突出博士(达到学校第五类B档人才业绩条件、经学校会议审定通过)可放宽年龄至50 周岁以下。
福利待遇:
1.所有高层次人才均提供事业单位编制;
2.每月学位津贴1000元(税前);
3.经认定后可享受对应层次的安家补贴、购房补贴、年薪待遇、科研启动经费及其他在编人员相关福利待遇;
4.随迁配偶,优先推荐就业岗位,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且符合上级部门上编条件的,学校办理人事关系调入和上编手续;
5.第四类及以下人才如不选择过渡住房,可在办理入职手续后一次性领取租房补贴税前10-6万元(四类10万,五类A档8万、B档7万,五类C档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