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4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出生);
5.从海外(境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本科阶段需为全日制本科,且博士研究生需毕业于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排名前500的大学,或所学专业在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之一最新学科排名前100,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际知名四大世界大学排名以ARWU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THE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为准。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落款时间截止为2025年8月31日;
6.取得高级职称资格应聘者,学历学位可放宽至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