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学风端正;
2.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学术潜力;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4.已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
5.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6.能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包括校企联聘方式);
7.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招收规定。
待遇保障:
1.薪酬叠加。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基础薪酬,院级单位及合作导师提供配套经费,并叠加享受国家及天津市各类博士后资助;
2.对于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将给予特别支持,详细情况可与学校博管办老师联系咨询;
3.支持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支持申报各类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支持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
4.提供“双一流”A类高校的优质科研平台;
5.享受学校正式教职工医疗待遇及工会福利,提供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可租住学校公寓,享受住房补贴;子女可入读优质附属幼儿园及中小学。
职业发展:
1.在站满两年,可竞聘英才副教授等事业编岗位,或竞聘副研究员等合同制岗位;
2.提供留校绿色通道。入选部分国家资助计划的优秀博士后,资助期满且满足出站条件,经院级单位推荐,可直接转聘合同制副研究员岗位;
3.合同期满,但未获聘上述岗位者,可申请专职研究岗位继续留校工作;
4.在站期间也可按程序申请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