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方向:
化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电工程、信息科学与技术、化学、数学、物理、生命科学与技术
申报条件(参考2024年):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2025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8.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待遇支持:
1.职务岗位:聘为学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教授(正高级,事业编制),享受高质量发展绩效。
2.工作条件: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科研办公用房;事业编制团队助手名额。
3.生活待遇:提供周转房或相应租房补贴;安排配偶工作和优先推荐子女入学;提供相应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