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吃苦耐劳、作风扎实;
2.属于高校退休教师、拥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3.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
4.年龄原则上不超70岁(含)、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身体情况较好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具体条件:
1.学科专业领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2.学位、职称要求:博士学位且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岗位职责:
1.承担一定的本专科生课程教学或毕业生指导工作;
2.采取传、帮、带的方式,指导本校青年教师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或指导教师完成申报教科研项目、成果转化等教科研活动;
3.参与学校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教学科研团队建设等工作;
4.完成所在学院(部)规定的其他相关工作。
薪资待遇:
1.根据学历、职称条件、具体岗位职责等核定薪酬,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原则确定工资待遇;
2.聘期内以学校名义取得的科研成果按学校科研奖励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3.聘期内学校提供独立的人才公寓,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提供教学、科研、办公等工作条件;
4.学校每年为银龄教师购买意外保险等;
5.聘期内享受季度福利、春节福利、教师节福利、三级甲等标准附属医院年度免费体检及“滨海人”医疗保障服务优惠政策等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