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国内高等院校取得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海外高等院校取得博士学位并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优秀人才。第五类人才分为A、B、C三档。
1.A档需要近五年教学科研成果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理工类:
• 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含青年、地区基金)、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权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2篇。
•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顶级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权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权威学术期刊论文1篇+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2篇。
(2)人文社科类:
• 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含青年、地区基金)、且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1篇+高影响力学术期刊论文2篇。
•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或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2篇+高影响力学术期刊论文2篇。
2.B档需要近五年教学科研成果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理工类: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权威学术期刊论文1篇+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1篇,或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3篇。
(2)人文社科类: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1篇+高影响力学术期刊论文2篇。
3.C档需要近五年教学科研成果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理工类: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高影响力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高影响力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2篇或者核心学术期刊论文3篇(不含井冈山大学学报)。
(2)人文社科类: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高影响力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核心学术期刊(不含井冈山大学学报)上发表论文2篇。
(3)外语、体艺类专业:
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发表过较高水平的科研论文或作品,具备教学和科研的发展潜质。
年龄要求:
1.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人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2.第三类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3.第四类学术骨干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4.第五类优秀博士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5.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以上职称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博士后(进站)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7周岁;
6.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审议同意后执行
薪酬待遇:
1.第五类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待遇外,还提供35-45万元(税前)安家费,每月学位津贴1000元(税前),资助经费(实验学科8-10万元,非实验学科5-6万元);
2.根据《江西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服务保障办法(试行)》(赣才字〔2024〕4号)规定,配偶符合上级部门上编条件的,学校办理人事关系调入和上编手续,其他人才配偶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以上学位的,根据专业特点及岗位需求,学校安排工作岗位(现为全额拨款事业编或公务员身份的配偶办理入编或人事代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