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4年1月1号后出生),除专职辅导员岗位外,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有行业企业实践经历(须由从业单位提供工作经历、内容相关证明)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待遇:
1.高层次人才
高层次人才的类别和范围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双方协商,合同约定待遇。
2.博士
(1)安家费:安家费50万元,特别优秀的博士和博士后,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事宜采取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协商相关待遇;
(2)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人文社科类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3)过渡性住房:服务期内提供80平米过渡性住房或1200元/月的住房补贴;
(4)职称聘用:未评聘副教授职称前,可享受副教授三级基础绩效工资待遇三年;
(5)博士津贴:服务期内享受博士学位津贴 800 元/月;
(6)配偶工作:配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调入或以人事代理形式解决工作问题。
(7)其他:学校提供电脑等办公设备,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8)符合政策的,纳入省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其他事项:
1.人才招聘工作按照《商洛学院人才招聘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实施。
2.对应聘人员资格的审核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