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
1.医学大类,包括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等;
2.与医学相关的交叉学科
岗位基本要求:
1.原则上要求在35周岁以下且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2.具有扎实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学术水平;
3.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2年,确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
4.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进站具体要求可以咨询相关工作站联系人
福利待遇:
1.薪酬体系:
国家部分: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等,获得的资助在学校待遇基础上予以叠加;
学校部分:在站前2年学校按30万元/年的标准提供补助(含学校提供的工资、单位承担的社保经费及宁波市补助等),课题组或导师另提供不少于5万元/年的补助。
2.福利保障:在站期间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福利,可申请学校过渡房和租房补贴。
3.发展支持:在站期间允许参评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支持优秀博士后申报各类人才项目。
4.留校政策:博士后出站后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留校工作。
5.配套补助:出站留甬可享受最高60万元补助;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宁波市给予1:1配套经费资助;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博士毕业生可另享受宁波市生活补助10万元。
6.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待遇主要在企业工作站享受,详情可咨询各工作站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