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备带领本学科在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和关键技术研究,取得重要标志性成果;在学科建设中发挥领军人才作用,做出突出贡献;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业绩显著,获得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称号或具备相当学术水平的人才,且年龄原则上小于5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应岗位任务要求;
2.招聘学院:地球科学学院、石油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环境学院、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地球物理学院、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新能源与材料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与人文艺术学院、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碳中和未来技术学院、碳中和示范性能源学院。
福利待遇:
1. 结构工资制:
(1)享受优秀学者A岗学者津贴税前15万/年(最长10年);
(2)安家费税前150万元并租用学校公租房(5年);
2. 年薪制:
(1)税前年薪70万元;
(2)合同期内可租用学校公租房(10年)。
3.工作条件:
(1)享受平台建设经费、科研启动经费、办公条件建设费最高达290万元;
(2)聘任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1个聘期,享受所聘岗位待遇;
(3)认定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聘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享有专属研究生招生名额(前3年合计4个博士生指标);
(5)提供必要的实验室工作条件。
4.生活条件:解决配偶工作,协助办理配偶户口及子女户口随迁。解决其子女入学入园需求;享受学校为本人及其配偶提供的医疗保障政策。
5.特别关注:来校工作5年内获评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相关称号的,以及来校工作3年内获评优秀人才相关称号的,依照引进高层次人才按就高原则执行安家费、平台建设经费、科研启动经费等相关待遇,但不叠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