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根据需要承担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的讲授工作;承担课程辅导、作业批改等教学工作。
2.参加科学研究、教学研究、技术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和社会服务,参加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3.承担实验室的建设工作,革新实验手段或者充实实验内容,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编写实验课教材及实验指导书。
4.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研究生、进修教师等。
5.承担教学、科学研究、技术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6.根据工作需要,担任学生班主任。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身心健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具有相对较强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能力和较好的发展潜力,具备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2.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含应届博士毕业生)。
3.年龄原则上未满35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已取得的科研业绩成果应接近或达到报名岗位所在学院(实验室、研究所,以下简称“设岗单位”)教师评聘招聘岗位类别对应副教授职务的基本业绩条件。
5.符合报名岗位的其它条件。
福利待遇:
根据吉林大学薪酬体系执行,享受吉林大学事业编制教职工的各项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