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7.要求年龄在30岁及以下;
8.要求0552 新闻与传播,0503 新闻传播学,135105 广播电视,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主持艺术学,广播电视学专业。
福利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