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博士后:
1.近3年内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进站后能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符合全国博管会规定的博士后招收基本条件。
5.其他条件可咨询。
临床博士后:
1. 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学术道德,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2. 年龄在32周岁(含)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国内应届八年制或博士毕业生,2024年8月-2025年7月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近三年内在境外取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学历学位。
4. 具有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具备报考上述类别执业医师考试的学历条件。
5. 国内无人事劳动关系,尚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符合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培训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基本要求。
6. 胜任岗位要求,能够保证三年在站期间全职在岗并参加临床医学博士后项目培训,并具备开展高质量临床研究工作的能力。
培养年限:
培养周期一般为3年
薪酬待遇:
1.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工资发放及福利标准依据浙江大学及医院博士后相关规定执行。
2.学科博士后进站后3个月内开题,可申请确认助理研究员职务资格。
3.在站时间满2年,学科博士后可申报浙江大学专职副研究员职务任职资格。
4.可申请博士后公寓。
5.支持申报中国博士后各类基金,以及博士后各类资助计划。支持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支持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