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领军人才
学术造诣精深,有良好的学术声誉,研究水平国内外领先(或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要成就),研究领域为国家重大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需求,可引领团队完成重大科学研究项目,产出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术成果,形成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科创新团队。
(二)杰出人才
1.学科带头人
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具备担任学科带头人的能力与水平,能够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2.学术带头人
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创新能力,能够带领学术团队开展学术研究并取得重要研究成果的教授,且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教研)奖励。
3.学术骨干
具有良好学术基础、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博士,且近五年来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教研)奖励,个别成果突出。
(三)优秀博士
1.A类博士
年龄在45岁及以下,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学术业绩突出。
2.B类博士
年龄在45岁及以下,发表过高水平学术研究论文,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和学术业绩。
3.C类博士
年龄在50岁及以下,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和学术业绩。
研究方向:
(1)0403体育学(2)0452体育
福利待遇:
学校根据《湘南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党发〔2024〕21号)对引进人才进行综合评价,分别给予不同的基本待遇。
四、其他待遇
(一)安家费增加
博士后出站人员、夫妻双方均为博士,入校后增加相应安家费。
(二)人才补贴
符合郴州市相关政策的博士,经郴州市委组织部认定,给予相应的待遇,并享受郴州市高级人才服务。
(三)工资福利
1.引进时,具有副高职称的博士,岗位工资三年内学校高聘按专技五级标准执行;具有副教授以下职称的博士,岗位工资三年内学校高聘按副教授专技七级标准执行。
2.入选学校“南岭学者”人才工程,按学校现行政策,学校分层次发放人才专项绩效。
(四)低职高聘
入校后在我校紧缺成果方面有突破的,按学校当年政策,享受低职高聘待遇。
(五)安置配偶
符合上级政策规定者,可按规定程序办理配偶调动手续。业绩特别优秀的博士,可考虑同工同酬安置配偶。
(六)职称晋升
无职称博士进校后转正当年取得高校教师资格可直接认定为讲师,有初级职称博士进校后转正当年取得高校教师资格可评审直通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