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具体以国家2026年正式公布文件为准)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目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6.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7.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8.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限项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薪酬待遇与支持条件:
学校与学院将为加盟人才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全方位的支持,具体将根据人才层次“一事一议”:
1.提供三级教授职务、博士生导师资格;
2.学校提供年薪70万元起、科研经费300万元、安家费200万元;
3.协助组建科研团队,提供充足的科研与办公空间;
4.妥善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