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以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论文3篇;或3篇被SSCI/SCI收录(其中1篇在二区及以上);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且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发表论文2篇。
(2)自然科学领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中4篇被SCI收录(其中1篇在二区及以上);或2篇被SCI收录(其中1篇在二区及以上),且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或CSCD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中国计算机学会(CCF)推荐的中外文期刊及会议论文3篇。
(3)英语、艺术、体育类专业,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在CSSCI来源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或2篇被SSCI/SCI收录(其中1篇在二区及以上);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且《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发表论文2篇;
(4)基础数学、理论物理类专业,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至少3篇被SCI收录。
2.相关待遇
(1)安家费80-90万元。
(2)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0-30万元,人文社科类5-20万元。
研究方向:
生物学、农学、药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地理学、地质学
福利待遇:
1.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专技十级岗位等级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未取得高级职称,校内绩效享受副教授待遇,期限为3年;
3.对于特别优秀的可按“低职高聘”方式,最高可以直接聘用到校内绩效副教授五级岗位;
4.配偶为硕士学历符合学校公开招聘条件的进入事业编制;配偶为本科学历按非事业编制进行安置,参加企业保险;本科以下按劳务派遣方式安置;
5.安排子女就读学校附属幼儿园,协调解决中小学入学问题;解决户口迁移问题;
6.给予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编制;
7.免费入住学校人才公寓一年;
8.武当人才银卡相关专享服务;按规定申请十堰市人才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