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5.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均为学科门类)等符合学校学科发展需要;6.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9月16日以后出生);7.不得存在公告中“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研究方向: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均为学科门类)等符合学校学科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