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一定水平的业绩成果,能够胜任核心课程教学任务,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博士(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高尚,遵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应聘中级岗位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领军人才及学术带头人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研究方向:
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车辆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加工工程、冶金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热能工程、电气工程、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电路与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载运工具运用工程、飞行器设计、农业机械化工程、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及相近专业或方向。
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属地政府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