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突出的业绩成果,具有突出的学术发展潜力,近五年首位在本专业领域发表相当数量的高质量研究论文;首位承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已取得较为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或主持国家级有资项目1项或省(部)级有资项目2项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科研成果奖前三个等次奖励(具体以我校相关学科专业成果认定为准);(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高尚,遵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应聘中级岗位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领军人才及学术带头人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研究方向:
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车辆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加工工程、冶金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热能工程、电气工程、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电路与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载运工具运用工程、飞行器设计、农业机械化工程、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及相近专业或方向。
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属地政府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