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应聘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职称、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学校相关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应聘教授、副教授岗位人员需具备本科院校教授、副教授职称,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应聘思政课教师岗位者应是中共党员;
5.具有正常履职所具备的身心条件
研究方向:
国际商务管理、精算与风险管理、供应链金融与运营管理
福利待遇:
(一)学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实行一人一策,待遇面议。
(二)博士人才待遇
1.住房补贴
(1)A类博士入校住房补贴40万元,住房补贴按照比例逐年领取,第一年可以领取30%,以后每年领取10%。入职后,当年在校外购买住房的,持购房协议或合同,可一次领取50%以上的住房补贴。
(2)B类博士入校住房补贴20万元,住房补贴按照比例逐年领取,第一年可以领取30%,以后每年领取10%。入职后,当年在校外购买住房的,持购房协议或合同,可一次领取50%以上的住房补贴。
(3)C类博士入校住房补贴10万元,住房补贴按照比例逐年领取,第一年可以领取30%,以后每年领取10%。入职后,当年在校外购买住房的,持购房协议或合同,可一次领取50%以上的住房补贴。
(4)D类博士入校住房补贴5万元,住房补贴按照比例逐年领取,第一年可以领取30%,以后每年领取10%。入职后,当年在校外购买住房的,持购房协议或合同,可一次领取50%以上的住房补贴。
入校后三年内完成A类博士条件之一者,发放奖励性绩效20万元;完成A类博士两项条件以上者[(1)和(3)中的至少1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40万元;完成B类博士条件之一者,发放奖励性绩效10万元;业绩特别突出者,经学校研究,奖励性绩效工资可适当上浮(限额20万元)。上述条件中的所有成果须由学校组织认定。
2.科研启动经费
(1)A类博士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社会科学类6万元;
(2)B类博士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6万元,社会科学类4万元;
(3)C类博士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3万元,社会科学类2万元。
(4)D类博士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2万元,社会科学类1万元。
具体按《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科研重点培育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3.博士配偶安置:A、B类博士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能够满足学校专任教师或辅导员岗位要求,按学校人事代理政策安排到专任教师或辅导员岗位工作。
4.A、B类博士享受校内副教授待遇,高聘待遇期限3年。
5.根据学校发展战略和学科专业定位,经学校研究,紧缺专业或业绩特别突出者,可认定为高一级博士类别。
(三)高级职称教师待遇
入编后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四)其他待遇及说明
以上所有待遇均为税前,最低服务年限28年以上(含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