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二)必备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部分非通用语教师、体育教师放宽至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最后学历学位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并派遣回国工作。
2.硕士研究生年龄应为28周岁以下(1997年10月1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为4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8日及以后出生)。
3.非外语类专业毕业生一般应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水平及以上(或425分及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生一般应达到专业英语八级水平。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非英语外语类专业毕业生或海外学历学位获得者该项可不做要求。
4.对部分岗位应聘人员的其他要求,见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对长期从事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
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或硕士且副高级以上职称
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中共党史党建学(0307)、哲学(0101)、社会学(0303)、民族学(0304)、中国史(0602)、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与传播研究、中国共产党历史与党的建设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历史与实践研究(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工作史与政策、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民族地区思政教育、意识形态安全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究。
福利待遇:
(一)经学校研究以人才引进方式招录的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依据学校编制管理实际,符合纳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符合调动的人员按照调动引进(入编前暂按人事代理方式管理)。按照国家、陕西省及学校政策兑现工资、保险及各项福利待遇。符合学校人才引进政策的人员享受相应人才待遇,以“西外学者”岗位引进或符合相应聘任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可直接纳入事业编制,按照“一人一议”政策执行。
(二)其他人员选留后先按人事代理方式管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为其兑现工资、保险及各项福利待遇。待符合学校人事代理人员转入事业编制相关政策要求后,可申请转入事业编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