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本科专业:仪器类、电气类、电子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硕士专业: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等相关学科;博士专业:不限;其他条件:本科、硕士阶段与招聘专业相同,博士阶段专业不限
一、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18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专业实践能力。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七)有较好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和科研能力,在学术技术领域有较高造诣和突出成果。
(八)符合引进岗位的其它条件。
二、引进资格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急需人才在满足10年服务期情况下,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三、引进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35人,具体信息详见附件《2025年营口理工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特别优秀人才不受年龄、学科专业、引进计划限制。
四、引进待遇
1.引进人才统一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2.除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外,引进人才还享受住房补贴及科研启动经费;博士毕业前半年可提前上岗实习,实习期间享受实习工资待遇。
3.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由市人社局负责与我市对口或相关单位协调,予以调转接收,对口单位是事业单位的,在有岗前提下,聘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并不低于原待遇。
4.引进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在全市范围内申请择校,由学校协商市教育局办理。
5.营口市配套人才政策:根据营口市出台的《营口市吸引高层次人才十条措施(试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与我校签订3年劳动合同以上并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之后可向政府申请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
6.根据《营口市吸引高层次人才十条措施(试行)》方案,博士人才可直接申报副高以上职称,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博士后出站工作满1年、经考核成绩优秀的,可直接认定为副高职称。
研究方向:
本科专业:仪器类、电气类、电子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硕士专业: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等相关学科;博士专业: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