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专业/研究领域: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或工业机器人运维、视觉、焊接方向、增材制造方向;科研能力要求: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科研能力,能够独立解决各类分析问题;具备良好的科学撰写能力,能够准确、清楚地描述研究内容和结果;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各类专业人员紧密配合,共同完成科研项目
高校教师、科研院所人员原则上到本地企业担任技术副总、研发副总等岗位或专项课题负责人。需符合以下要求:
1.在高校、科研院所工作2年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或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技师等,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
2.具备较强的沟通管理能力;
3.在致力于科技创新、科研成果转化、校企合作、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有一定经验,牵头或参与过市级以上科技项目。
研究方向: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或工业机器人运维、视觉、焊接方向、增材制造方向
福利待遇:
相关待遇
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为选派人员发放1万元科研补贴,选派期满考核后,等次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上的一次性发放。鼓励选派人员派出单位制定出台选派人员作为市级课题并享受职称评聘加分、抵扣教学任务、提供配套经费等激励举措。鼓励高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企业通过许可、转让、技术入股等方式支持选派人员转化科技成果、开展科技创新。鼓励选派人员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创办、领办、协办企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或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技术服务和租赁经营等形式,与单位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加强各类科技计划、人才项目对选派人员创业的集成支持,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补贴、“科技贷”等方面对选派人员创业提供科技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