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40周岁,条件特别优秀的博士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2.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学科要求。
4.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工作的心理和体能素质。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条件和要求。6.具备下列所有条件者:
(1)学校亟需学科领域的博士;
(2)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
和发展潜力,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在本学科内已取得具有影响力、标志性研究成果;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研究方向:
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劳动经济学
福利待遇:
1.杰出人才与学科带头人的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其他待遇面议;
2.学术骨干A类安家费40-6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10(万元)、学术骨干B类安家费20-3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学术骨干
C类安家费5-1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其他待遇:(1)学校提供1000元/月的住房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至个人,自签订聘用合同当月起连续发放三年。(2)具有副高职称的,绩效工资可按正高四级标准执行三年;未取得副高职称的,绩效工资可按副高七级标准执行三年。
3.全职入校工作给予河北省事业单位编制。
4.符合我校年薪制申报条件可享受年薪制待遇。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派出海外进修。
6.协助解决引进人才子女中小学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