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须符合我校教师入职体检要求。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教学科研水平等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和学院的具体要求。
研究方向:
外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言文学。
福利待遇:
学校为A、B类博士分别提供最高达100万元、80万元的各类支持。
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一事一议。科研能力突出者可直聘为“平原学者”或“校特聘教授”。具体如下:
1.安家费
A类博士:30万元。
B类博士:20万元。
C“平原学者”拔尖人才:50万元。
D“平原学者”青年英才:30万元。
E特聘教授(预聘-长聘制岗):50万元。
F预聘副教授:30万元。
根据引进博士的意愿,一次或者不超过8次拨付。
2.薪资待遇
“平原学者“实行年薪制,年薪标准如下:
拔尖人才:40万元。
青年英才:25万元。
特聘教授(预聘-长聘人员)实行年薪制;符合省市人才政策的,可享受相应人才待遇。年薪具体标准如下:
特聘教授(预聘-长聘制岗):40万元/年。
预聘副教授:25万元/年。
3.科研启动费
A类博士:文科10万元。
B类博士:文科5万元。
C“平原学者”拔尖人才:30万元。
D“平原学者”青年英才:15万元。
E特聘教授(预聘-长聘制岗):10万-20万元。
F预聘副教授:5万-10万元。
以项目申报立项形式支持。
4.博士奖励绩效
学校按博士入职时认定的职级兑现工资待遇、进行考核,享受为期5年的博士奖励绩效,标准为3000元/月。在此基础上,根据首段聘期和准聘期考核结果,考核优秀者另发放最高12万元的奖励绩效。
5.子女上学
博士子女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在河南师范大学附属学校(幼儿园、小学、初中)上学的待遇。
6.直聘为硕士生导师
博士来校工作时达到A类条件标准要求的,直接受聘为硕士生导师。
其他待遇详见《河南师范大学引进博士实施办法(修订)》(师大党文〔2024〕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