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热爱科研事业,身心健康,学风端正,具有拼搏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3.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取得本学科领域较为突出的研究成果。
5.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研究方向: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机械工程、物理学、力学、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
福利待遇:
1.优秀人才可直接进入省直事业编制。
2.在聘期内A类博士提供35万元及以上的年薪;同时享受我院科研绩效奖励,上不封顶。
3.提供20万-30万元的安家费;符合条件人员可享受三年内免费人才公寓。
4.提供20万-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5.享受郑州市人才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政策。
6.对于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科研业绩突出的优秀青年人才,将纳入我院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通过连续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逐步培养成学术技术带头人。
7.特别优秀人才可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