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业绩成果突出的可放宽至35周岁,分A、B、C三类。
研究方向: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
福利待遇:
第五层次人才
科研经费:最高20万元;
安家费:30万元;
岗位保障:业绩突出者,首聘期内聘任至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专项配套待遇
配偶工作安置:第三层次及以上人才、符合山东省绿色通道人才引进办法的,学校统筹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海外拟来校人员补贴:特别优秀的海外拟来校工作人员,经认定,来校工作前可给予最高6万元/月(最长6个月)生活补贴。
青岛市配套人才补贴(符合对应条件可额外享受)
博士首套商品房安家费:40周岁以下、在青首次就业创业并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博士,青岛市发放一次性15万元;
博士住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享受青岛市1200元/月补贴,最长可享受36个月;
博士后安家补贴:符合《青岛市促进博士后聚青创新创业实施细则》条件的博士后,享受青岛市25-35万元安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