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骨干人才
省级重点人才计划(工程)领军人才项目入选者。
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海外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长聘教授,国内重点大学教授、博导。
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的科研团队组成人员,或与上述水平相当的骨干人才。
研究方向:
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等相关学科专业
福利待遇:
骨干人才
采取“一事一议”协商引进。
安家费:50万元-100万元。
个人年薪:30万元-50万元,或按学校常规薪资标准执行。
科研与团队建设经费:50万元-200万元。
支持服务
学校的支持服务
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政府配套支持保障政策。
为高端特殊或急需紧缺人才,“一事一议”提供特殊支持保障。
支持紧缺且业绩突出的人才,符合条件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职称评审。
支持第四类及以上人才组建科研团队,符合政策可拥有相当于学院的引人、用人、聘任自主权。
支持第五类A档及以上人才成为博士生导师,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博士生招生计划。
帮助第五类B档及以上人才解决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问题(配偶硕士学位可校聘安排,有行政事业身份且符合规定可调入)。
建立服务保障体系,第五类A档及以上人才实行校领导联系服务制度。
支持引进人才到战略合作企业兼职、挂职等,促进产学研融合。
用人单位的支持服务
制定引进细则,明确符合学科特点的引进条件,备案后执行。
对重点学科、紧缺专业且业绩特别突出的人才,可调整条件待遇或执行柔性引进办法。
为引进人才解决科研用房及配套设施,优先将所需先进技术仪器列入设备采购储备库。
统筹学科建设等经费,额外提供科研启动费等配套支持。
将第五类人才纳入教学(科研或学科)团队培养。
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办理研究生导师聘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