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社会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
4.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3月2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中共党史党建学(0307)、公共管理学(1204)、公共管理(1252)、中共党史、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哲学、行政管理
福利待遇:
1.引进人才可享受院校40-80万元购房补助,10-15万元安家费,10-20万元科研启动费;领军人才待遇面议。
2.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嘉兴市相关人才政策的按嘉兴市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