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符合岗位对应的学历、专业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和科研能力。
3.医师岗位要求入职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4.临床医师、医技岗位人员要求35周岁以下,博士及急需紧缺专业条件可适当放宽;护理人员要求为应届毕业生,2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放宽年龄条件。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持虚假证件报名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参与非法组织的;学历和任职资格未得到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特种医学,医学技术,护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学,信息资源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审计
研究方向: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特种医学,医学技术,护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学,信息资源管理(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审计
福利待遇:
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1.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者,给予50万元以上(税后)的人才引进费用;具有非全日制博士学位者,给予35万元以上(税后)的人才引进费用;特殊人才一人一议。
2.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编制。
3.根据医院低职高聘的管理办法,可高聘一级职称1~5年。
4.对具有医药技背景引进人才的配偶,根据医院岗位情况可协助解决其工作,享受医院正式职工同类待遇。
5.提供医院内60~80平方米住房居住,或给予5年住房补贴(1500元/月,税后)。
6.提供10万元以上的科研启动金。
7.报销一次面试期间到桂林的路费及不超过2天的住宿费。
8.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有相应工作经验和一定管理水平的,经考核后可任命为科教副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的副主任或主任职务。骨干人才待遇:1.工资标准参照国家及广西事业单位现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按医院绩效方案执行。
2.医院职工依规享受带薪年休假、社会保险、公积金、工会福利、物业补贴、伙食补助、健康体检等福利。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事业编制,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要求考核入编。
4.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