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未列入学校A类和B类博士人才引进的博士。
宪法与行政法学,法理学,法制史、民商法学(含知识产权)、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含环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政治)
研究方向:
宪法与行政法学,法理学,法制史、民商法学(含知识产权)、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含环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政治)
福利待遇:
学校提供安家费20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理工农医学科10万元,其他学科8万元。
4、博士来校后三年内享受副教授校内保障性津贴待遇。
(1)可申请享受洛阳市10万元购房补贴或1200元/月的租房补贴(三年)。
(2)根据洛阳市相关政策可申请享受洛阳市新引进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2000元/月(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