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博士研究生
(1)01哲学(2)02经济学(3)03法学(4)04教育学(5)05文学(6)06历史学(7)07理学(8)08工学
(9)09农学(10)12管理学(11)13艺术学
40岁及以下
研究方向:
(1)01哲学
(2)02经济学
(3)03法学
(4)04教育学
(5)05文学
(6)06历史学
(7)07理学
(8)08工学
(9)09农学
(10)12管理学
(11)13艺术学
福利待遇:
安家费;10-50万元(安家费依据学术成果、工作业绩等综合确定);科研经费;8万元。
其他待遇:
配偶符合条件可按海外聘用形式安排工作岗位并办理调动手续;
未取得副教授职称的,五年内按副教授(七级)标准发放绩效工资;
协助安排随迁子女就近入学;
引进3年内,提供过渡房或每年2万元租房补贴。
且2026年学校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实行“一事一议”,仅引进的博士享受上述待遇,其他高层次人才不享受,待遇按就高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