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面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学科,助力学科发展,获得有影响力的成果,满足学校对讲师岗位的考核要求;
2.承担计算机领域相关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任务。
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原则上应在获博士学位3年内或者博士后出站2年内;
3.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较强的创新活力、较好的工程背景和较好的学术潜能,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4.具有参与科研项目的经历、有良好表达和沟通能力、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英语能力;
5.原则上应具有计算机/软件/网络安全/人工智能交叉学科的教育科研背景,能够承担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软件工程专业的授课任务。
聘用方式:事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