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原则上具有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
3.招聘方向(但不局限于):生物工程、发酵工程、生命科学、合成生物学、食品工程、生物医药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任职要求:
1.具有良好的科研背景,在相关学术领域的研究能力和业绩水平达到我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平均水平,发展潜力较大;
2.理工科人选不超过32周岁(女性不超过35周岁);
3.上海市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年龄可适当放宽,理工科人选不超过35周岁(女性不超过38周岁)。
保障服务:
1.事业编制
2.在符合上海市落户条件下,解决上海户口
3.按照相应岗位提供充足的科研支持经费
4.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5.根据岗位提供博士生指导名额
6.发放住房补贴,并提供过渡性公寓或协助租赁上海市公租房,可拎包入住
7.协助解决子女入托入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