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1.按规定享受自治区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2.安家费60万-250万
3.科研启动经费20万-200万
4.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正高级职称待遇,中青年博士人才
可享受副高级职称待遇
按职工价格购买校区建房资格
5.享受过渡性住房或房屋租赁补贴
6.可享受五险二金、年休假、法定假日等各类休假福利
7.医院承担来院考察交流期间的往返路费及住宿费用
9.提供科研用房和实验平台,条件优秀的可配备独立实验室及科研助手
10.1v1制定专项进修学习培训方案
11.可进入博士后工作站参与研究,享受相应博士后待遇
12.协助安排配偶工作、子女入学、落户等事宜
13.享受家属体检福利
14.定期开展学术研讨、人才沙龙,院领导一对一服务交流,个人专题报道等各类活动
15.提供国家级、自治区级、桂林市级各类人才项目评选推送,认定后享受相应优待政策
16.符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学科、学术带头人、骨干评选条件者,享受相应津贴补贴及教师待遇
17.毕业于国内外知名大学,有突出业绩或临床技术,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紧缺学科或重点学科建设需要等医院急需的人才,可在引进费、科研启动经费上适当加大引进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