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行业引领力:深耕土壤修复、流域治理、固废资源化、生态修复等领域,熟悉国家政策导向及国际前沿技术,具备重大科技项目规划与实施经验;
(2)具有跨域整合力:能统筹“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服务”全链条,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如智慧农业、智能监测、碳循环调控等),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
(3)具有战略咨询力:擅长对接政府规划与企业需求,主导生态环境类标准制定、风险管控体系构建及全域性治理模式设计(如面源污染管控、矿山生态修复、固废全技术链开发);
(4)具有产学研协同力:具有产学研平台搭建经验,有推动技术成果规模化应用经历,助力区域绿色产业升级。承担过省部级项目、兼具科研深度与产业落地经验,年均产值500万左右,有团队组建经验等。
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公民意识、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与工作经验;
4.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节点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研究方向:
咨询服务方面
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
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国家、广东省事业单位政策、省科学院及研究所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待遇以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