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学历或职称要求: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3.年龄要求:(1)对院士等领军人才不做年手龄要求。(2)人文科学、社会科
学类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应聘者年龄原则上要求在55岁以下(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自然科学、
工程科学类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应聘者年龄原则上要求在50岁以下(即19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
优秀的(即达到学校韶峰学者特聘岗位学术带头人以上层次)年龄可放宽至55岁以下(即1970年1
月1日以后出生)。(3)具有副高级职称应聘者,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5岁以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
生。(4)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应聘者,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0岁以下,即1985年1月月1日以后出生。0201理论经济学、0202应用经济
学、0714统计学、1201管理科学与
工程、1202工商管理(学)、1203农
林经济管理、070502人文地理
研究方向:
0201理论经济学、0202应用经济
学、0714统计学、1201管理科学与
工程、1202工商管理(学)、1203农
林经济管理、070502人文地理
福利待遇:
博士:薪酬待遇:15(万元/年,税前)。安家费:35(万元,税前)。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5万元。自然工程类:10万元。
事业编制
高层次人才引进不受事业编指标和进
人计划指标限制。符合人编条件的优秀博
士,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立即办理入编手
续,按政策享受公积金、社保等福利待遇,到
岗工作后可按财务政策报销参加考察或报
到人职的交通费用。引进待遇
优秀博士安家费35万元(税前)起,科
研启动费文科5万元起、理工科10万起,学
术成果特别优秀者,可一事一议,上不封顶。
入职后业绩特别优异者,可以申请追加安家
费和滚动支持科研启动费,具体一事一议并在入职合同中明确标准。应届博士入职当年可根据相关政策
申请认定讲师,两年后可申报副教授,业
绩特别优异者可提前申请破格参评副教
授。博士后出站后可直接申报副教授。
海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取得标
志性成果的人才,可走绿色通道申报副
教授或者教授。已有高级职称的可依据
相关规定确认职称。配偶安置
教授、特别优秀的境
外博士以及纳入韶峰学者
特聘岗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学校承诺解决
配偶工作,配偶是事业编制或公务员编制人
员的可以根据政策编制内调入学校或湘潭市
工作,配偶是非事业编人员的由学校安排校
聘合同制岗位。其他引进人才由学校根据情
况协助安排配偶工作,聘期考核优秀达到相应条件和学校规定的,可以申请校
聘合同制工作岗位。符合事业编岗位招考条件的人才配偶,可以按照
政策参加事业编岗位公开招聘考试,由学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