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A类博士人才。35周岁以下,学术业绩突出,研究方向集中,已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具有成为青年拔尖人才潜质的杰出青年学者。符合以下基本业绩条件并经学校评审认定,可受聘为A类博士人才
学历博士研究生
二级学科及具体研究方向
伦理学、国际关系学、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西方哲学、科学技术哲学逻辑学、美学、中共党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中国史、世界史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政治教育
研究方向:
伦理学、国际关系学、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西方哲学、科学技术哲学逻辑学、美学、中共党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中国史、世界史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思想政治教育
福利待遇:
A类博士人才:
(1)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
(2)自然科学博士一般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或在二区发表论文3篇以上;社会科学博士一般应以第一作者在CSSCI源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以上。
实行聘期协议管理,聘期三年,学校为入选者提供年薪25万元,安家费25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理工农医学科30万元,其他学科10万元。
注:1.特别优秀博士,可不受上述计划限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博士来校后三年内享受副教授校内保障性津贴待遇
新引进博士属于学校学科发展急需(B类博士人才),且博士来校工作时,其配偶已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可按人事代理方式解决配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