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A类博士人才。35周岁以下,学术业绩突出,研究方向集中,已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具有成为青年拔尖人才潜质的杰出青年学者。符合以下基本业绩条件并经学校评审认定,可受聘为A类博士人才
学历博士研究生
二级学科及具体研究方向
基础医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生理学、病原生物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法医学、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临床医学、毒物分析、法医物证学
预防医学、职业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毒理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药理学、药物分析、生药学
研究方向:
基础医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生理学、病原生物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法医学、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临床医学、毒物分析、法医物证学
预防医学、职业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毒理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药理学、药物分析、生药学
福利待遇:
A类博士人才:
(1)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
(2)自然科学博士一般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或在二区发表论文3篇以上;社会科学博士一般应以第一作者在CSSCI源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以上。
实行聘期协议管理,聘期三年,学校为入选者提供年薪25万元,安家费25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理工农医学科30万元,其他学科10万元。
注:1.特别优秀博士,可不受上述计划限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博士来校后三年内享受副教授校内保障性津贴待遇
新引进博士属于学校学科发展急需(B类博士人才),且博士来校工作时,其配偶已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可按人事代理方式解决配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