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师德高尚,学风严谨;
4.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高层次人才
第一层次:两院院士或国(境)外同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第二层次:在国内外学术界具有很高的学术地位,具备带领本学科达到国际先进或领先水平的能力,满足《青岛科技大学崂山学者系列人才工程实施办法》第二层次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条件优秀及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三层次: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在本学科领域具有突出学术成就,满足《青岛科技大学崂山学者系列人才工程实施办法》第三层次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第四层次: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优秀学术成果和一定学术影响力,有很好的发展潜力,满足《青岛科技大学崂山学者系列人才工程实施办法》第四层次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第五层次: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在所在学科方向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满足《青岛科技大学崂山学者系列人才工程实施办法》第五层次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优秀博士
具有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需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研究方向:
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凝聚态物理
福利待遇: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崂山学者系列人才工程实施办法》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对达到崂山学者系列人才工程三层次以上拟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年薪或协议工资,在安家费(住房)、科研经费、学术团队建设、实验条件配备、配偶安置和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特殊支持。
对第四层次及以下,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人才特岗津贴、安家费、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具体由相关用人部门根据人才引进细则执行。
优秀博士、其他人才按国家、省市及学校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落实待遇。学科发展急需的国家级人才,待遇适当上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