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立场坚定,有理想信念。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所需条件。(三)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应聘岗位同时要求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具有与学历、专业相对应的学位。应聘人才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信网(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对未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与紧缺急需专业相近相似的学历专业,经我校按相关规定认定后可按相近专业报名。(五)以下人员不得报名:1.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含各类政策规定的服务期以及与单位约定的服务期)的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2.未取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名的省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10.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聘用的其他情形。
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哲学(一级学科)、政治学(一级学科)。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