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5.年龄原则上要求18-40周岁(1985年10月30日至2007年10月29日期间出生);6.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中写明的毕业时间为准。7.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5年11月30日前取得;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2025年11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研究方向:
一级学科:交通运输工程(学科代码:0823);交通运输(学科代码:0861)
福利待遇:
1.采用唐山市事业编制用工形式,执行唐山市事业单位薪酬政策,按照国家或唐山市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与公积金,薪酬待遇在本地及同业内具有竞争力。2.引进博士研究生每年底薪20万元(须完成基本工作量),年薪最高可达50万元。 具体薪资视个人承担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量、考核期内取得的科研成果数量及等级而定。3.引进人员将安排进西南交通大学相关学科知名教授的科研团队,并提供相应支持政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需要组建科研团队;我院教师可申请参加西南交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达到西南交通大学长聘岗位条件及要求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长聘岗位,但工作地点须仍在我院(唐山)。4.引进人员享受唐山市凤凰英才政策相应的配套条件,即:①全职引进或培养的博士研究生(须同时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在唐工作5年合同期内,给予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或购买市域内自用商品住房一次性补贴30万元。相关待遇如遇政策性调整,以唐山市凤凰英才政策为准。②对引进博士及紧缺专业人才我院另外按1:0.5-1的比例进行配套(生活补贴与购房补贴二选一),发放办法及相关要求另行通过补充协议约定。5.我院为引进博士研究生提供10万元-30万元不等的科研启动费。科研启动费发放均按项目制实施,具体数额按照相关办法计算确定。6.博士研究生优先推荐其申报国家、地方及行业等各类人才计划和科研项目。无副高职称的自起薪之日起3年内,按副高标准(专技7级)执行我院薪酬待遇。可免费提供过渡性质的公寓(一般不超过一年)。协助解决落户、子女入托入学等需求。提供职业规划、外出参加科研活动、年度体检等学习生活保障。7.博士研究生符合条件应聘人员,提供应聘期间学习工作所在地到唐山往返差旅相关费用,标准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其余人员类执行。8.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或其他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原则,具体待遇视个人情况和学科建设需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