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开拓创新精神强。
3.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4.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和专业、技能、身体及其他条件。
5.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年龄45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本科及以上学历,世界技能大赛获奖一等奖及以上、全国技术能手等
研究方向:
机械加工、机电工程、智能制造类专业
福利待遇:
(一)校级待遇
1.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费最高80万元(税前,一事一议),其余人才按“一人一策”原则议定安家费、科研经费等,特别优秀者不受公告待遇限制。
2.发放博士津贴1万元/年(税前),发放10年。
3.提供科研经费理工类最高20万元、文管类最高10万元。
4.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
5.可提供周转房一套,使用期限为10年。
6.工作满一年,符合入编条件的,按相关政策考核入编。
7.已有职称人员直接聘用,副高级以下职称人员享受特聘副教授待遇(过渡期3年),入职后工作满2年可申报副高级职称。
8.提供科研平台、实验室、工作室支持,优先支持进学校产学研平台和头部企业实践锻炼,支持配备导师、科研助理,支持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取得的科研成果按学校科研奖励办法执行。
9.支持纳入学校“九鼎人才”培育计划-名家名匠工程培育对象,作为管理和学术后备人才重点培养和使用。
10.优先推荐参加国内外培训、学习考察、学术交流、岗位晋升、干部选拔等。
(二)市级待遇
推荐参加德阳市“领军人才工程”“英才计划”申报,入选后享受相应待遇。
(三)省级待遇
推荐参加四川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申报,入选后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