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具备化学、材料、海洋、环境、生命科学等相关学科方向学习或研究背景。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具备独立工作能力和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研究方向:
c、材料、海洋、环境、生命科学等相关学科
福利待遇:
待遇及相关政策
科研骨干待遇
1.科研能力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取得优秀成果或突出业绩的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可通过学校特聘会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待遇薪酬。
2.对科研能力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在入校时经学校特聘会议定可直接认定或高聘高级职称。
3.具有境外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工作经历的优秀博士,根据其学术成果及科研潜力,可申请相应的人才层次及待遇。
博士后待遇
1.年薪标准:学校现分A、B类博士后。
2.全职博士后可按相关规定申请租/购房补贴,现行标准为3000元/月,聘期内支持,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具体以海南省或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3.海南省为博士后提供科研和人才项目资助,包括研究项目(15万元/年,资助期不超过2年,须申报评审)、面上项目(10万元,以奖金的形式发放,须申报评审)、“南海新星”项目(10万-30万,须申报评审)等,具体以海南省最新政策为准。
4.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按学校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公积金、子女入托、入学等福利。
5.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可按学校或成果所属二级单位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申报奖励。
6.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可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7.考核优秀及科研业绩突出的全职博士后可优先考虑留校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