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符合履行岗位职责任务的身体条件;
4.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4年1月以后出生);
5.博士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7.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学术造诣高深、在学术前沿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在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知名专家学者,一般具有正高级职称。
研究方向:
法学理论、行政法、民商法、党内法规
福利待遇:
新聘用人员均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同时享受我院创新工程各类报偿和奖励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