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招收条件
(一)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学家精神。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根据专业需求和研究课题情况可适当放宽到38周岁)。
(三)取得博士学位且获得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根据人才紧缺程度及专业领域可适当放宽,但最长不超过5年),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
(四)从事博士后研究经历不超过2次,且已在站时间未超过4年。
(五)非党政机关领导干部。
(六)符合国家博管办要求的其他条件。
研究方向
柑橘、葡萄、桃、李、梨、柿、猕猴桃、蔬菜、食用菌、中药材、食品加工、信息研究、行政管理、人才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
所需专业
植物生产、保护、草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工商管理类等大类专业。
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
柑橘、葡萄、桃、李、梨、柿、猕猴桃、蔬菜、食用菌、中药材、食品加工、信息研究、行政管理、人才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
专业
植物生产、保护、草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工商管理类等大类专业。
福利待遇:
薪酬福利
1.参照广西区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高七级标准,按月发放薪酬,薪酬发放累计不超过24个月,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经自治区人社厅审批同意,可获生活补贴8万-10万元/年(每人最多可补贴2年)。
3.安排人才公寓免租金居住,水电燃气物业费等费用个人自理。
4.在站期间,工作站根据个人科研工作计划方案提供科研经费10万元/年。
5.对在站期间表现优秀、科研成果丰硕的博士后将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6.协助落实广西有关博士后人才引进支持奖励政策。
五、来桂博士资助政策
(一)广西博士后引才相关政策
1.对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人员,经设站单位推荐,根据相关资助条件,人社厅组织有关专家评议审核通过后,可享受自治区的博士后专项经费支持。
2.对申报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博士后的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支持。
3.对入选“广西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博士后人员,给予每年30万元/人的资助,连续资助2年。
4.博士后期满考核合格出站,从事与所研究学科(领域)对口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经用人单位审议推荐,可在广西人社厅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出站后工作满1年,业绩特别突出可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
5.博士后在站期间或出站后,经人社厅审批同意,可享受广西引进博士人才有关政策。
(二)青年人才培养专项
1.青苗人才普惠性支持政策。支持首次来桂工作的企事业单位新入职、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人才。
生活补助:10万元,分5年发放(每年2万元)。
科研补助:自然领域30万元、社会科学领域10万元。
2.八桂青年拔尖人才项目。自治区每年遴选支持一批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医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领域崭露头角,创新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人才,支持期3年。
生活补助:45万元(三年培养期)。
科研补助:自然领域60万元、社会科学领域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