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除特殊要求外,年龄均为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学历学位;研究生博士
人文、外语、化学、体育等专业。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人员学历(或学位)可以放宽至本科(或学士),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人员学历(或学位)可以放宽至研究生(或硕士);其中中学正高级教师或高级教师需近三年在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任课学科与招聘的专业相符,业绩成果满足以下1条:(1)获得省级人民政府特级教师荣誉称号;(2)获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一等奖本人排名前3,二等奖本人排名前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本人排名前5);(3)获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教坛新秀称号;(4)获省级优质课比赛一等奖以上;(5)主持全国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或教育部项目;(6)省级名师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7)本人主持完成的成果获得教育部优秀案例。注:中小学高级教师满足业绩条件2项以上的,学历(或学位)可以放宽至本科(或学士)
(二)招聘人才类别和招聘具体条件
符合《安徽省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目录》中规定的A类、B类、C类人才标准。
研究方向:
课程与教学理论(人文、外语、化学、体育等专业。)
福利待遇:
安徽省事业单位引进全职高层次人才,除正常工资福利外,还提供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及配偶工作安置等待遇,不同人才类别待遇有别。领军人才和特别优秀人才相关待遇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