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有较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在国内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近5年独立或者以第一作者(第一作者为博导的,本人应为第二作者)在CSSCI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近5年参与完成地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专业方向:哲学,社会学
研究方向:
专业方向:哲学,社会学
福利待遇:
(一)引进人才入我校(院)事业实名编制,享受对应聘用岗位的工资福利。
(二)尚未在南宁市区购买住房的,安排过渡房一套(过渡期5年,免收租金)或教职工公寓一间。
(三)安家费(住房补贴)(税前)和科研启动费标准:
1.引进的专家,采取“一人一议一策”发放。
2.引进的教授,发放安家费(住房补贴)5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
3.引进的副教授,发放安家费(住房补贴)4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4.引进的博士,A类发放安家费(住房补贴)3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B类发放安家费(住房补贴)2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8万元。
除上述待遇外,按自治区相关政策,属于来桂新入职的35岁以下的青年博士人才,入职一年后还可申领广西青苗人才普惠性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启动费10万元。
(四)配备办公用电脑一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