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立德树人,潜心治学,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相关学科开展高水平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
(二)助力所在学科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推动建设世界一流学科;
(三)完成受聘岗位考核要求;
(四)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未有不当言行,遵纪守法、师德高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敬业精神和协作精神;
(二)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学科方向研究,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良好的专业素养,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招聘对象为调动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海外留学回国人员等。
(四)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五)专业要求: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哲学(0101)、理论经济学(0201)、法学(0301)、政治学(0302)、中国史(0602),参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六)年龄要求:应聘人才岗位者应符合各人才岗位任职条件中关于年龄的相关规定。应聘教授岗位者,一般不超过45周岁;应聘副教授岗位者,一般不超过40周岁;应聘讲师岗位者,一般不超过3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对女性应聘者放宽1岁。
(七)学位要求:博士。
(八)职称要求:应聘人才岗位者应符合各人才岗位任职条件中关于职称的相关规定。应聘教授岗位者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应聘副教授岗位者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应聘讲师岗位者无职称要求。
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哲学(0101)、理论经济学(0201)、法学(0301)、政治学(0302)、中国史(0602),参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